标准适用范围与监测对象 (Scope)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民族弦鸣乐器筝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主要部位名称、要求、主要材料、废弃产品的回收与利用、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21 弦、琴体全长800mm~2000mm、琴首宽310 mm~360mm、琴尾宽260mm~320mm 的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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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
修改了文件的范围(见第1 章,2011 版第1 章); b)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 章); c) 修改了分类的内容,删除了对标记的表述(见第4 章,2011 版第3 章); d) 删除了音准稳定性的要求(2011 版4.5); e) 修改了音质、演奏性能的等级划分要求(见5.5、5.6,2011 版4.6、4.7); f) 修改了主要部位尺寸(见5.8,2011 版4.8); g) 修改了装配及外观的要求(见5.9、5.10,2011 版4.9、4.10); h) 修改了有害物质的要求(见5.11,2011 版5.15); i) 修改了主要材料的内容(见第6 章,2011 版4.12); j) 增加了废弃产品回收与利用的内容(见第7 章); k)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9章,2011版第6章)。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民族乐器一厂、北京乐器研究所、苏州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乐海乐器有限公司、扬州金韵乐器御工坊有限公司、扬州天韵琴筝有限公司、河南中州民族乐器有限公司、上海敦煌乐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力、吴姝蓉、王伟、刘姗、史继伟、宋从甲、熊立群、李同志、代胜民、朱庆生、宋少康、马纯武、吴启明。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QB/T 1207.3-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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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QB/T 1207.3-2011。 std.miit.go std.miit.go std.miit.go QB/T 1207.3—XXXX 1 筝 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民族弦鸣乐器筝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主要部位名称、要求、主要材料、废弃产品的回收与利用、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21 弦、琴体全长800mm~2000mm、琴首宽310 mm~360mm、琴尾宽260mm~320mm 的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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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变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1109-2014 乐器声学品质评价方法 QB/T 1207.1—×××× 民族弦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同期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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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3 术语和定义 QB/T 1207.1-××××界定的部分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QB/T 1207.1-××××适用的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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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1 共鸣体 resonator 在声波作用下与振动体发生共振而使声音加强的部件。 [来源:QB/T 1207.1-××××, 3.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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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2 面板 panel 产生共振的主要部件。 [来源:QB/T 1207.1-××××,3.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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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3 底板 back plane 产生共振的主要部件。 [来源:QB/T 1207.1-××××,3.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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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4 std.miit.go std.miit.go std.miit.go QB/T 1207.3—XXXX 2 侧板 side plane 连接面板(3.2)、底板(3.3)亦产生共振的部件。 [来源:QB/T 1207.1-××××,3.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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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5 音孔 sound hole 共鸣体(3.1)的出音孔。 [来源:QB/T 1207.1-××××,3.5] 3.6 弦 string 不同材质制成的用以振动发音的部件。 [来源:QB/T 1207.1-××××,3.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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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7 岳山 nut 弦(3.6)的一个支点。 [来源:QB/T 1207.1-××××,3.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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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8 弦马 bridge 弦(3.6)的另一个支点。 [来源:QB/T 1207.1-××××,3.1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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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变更
9 有效弦长 speaking length 弦(3.6)从岳山(3.7)到弦马(3.8)之间的长度。 [来源:QB/T 1207.1-××××,3.11,有修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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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变更
10 弦轴 peg 固定弦(3.6)并调整弦(3.6)张力的部件。 [来源:QB/T 1207.1-××××,3.13] 4 分类和主要部位名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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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1 按音质、演奏性能、主要材料的不同,分为高级品、普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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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2 根据琴尾弦枕的形状分为: ——曲线形用S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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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直线形用H 表示; std.miit.go std.miit.go std.miit.go QB/T 1207.3—XXXX 3 ——斜线形用K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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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2 主要部位名称见图1。 a)主视图 b)侧视图 c)侧视图图1 琴尾弦枕形状为曲线形的筝标引序号说明: 1——S型岳山; 2——弦; 3——共鸣体; 4——面板; 5——穿弦孔; 6——琴尾; 7——侧板; 8——弦马; 9——岳山; 10——弦轴; 11——琴首; 12——音孔; 13——音孔; 14——底板; 15——音孔。 std.miit.go std.miit.go std.miit.go QB/T 1207.3—XXXX 4 5 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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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1 律制应采用五度相生律,允许采用其他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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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2 标准音小字一组a 音应为440 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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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3 基本定弦音高应为: d、e、 #f、a、 b(D 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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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5 音准稳定性各音的变化量不应大于25 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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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6 音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等级要求高级品应符合GB/T 31109-2014表2中的优普及品应符合GB/T 31109-2014表2中的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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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7 演奏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等级要求高级品发音灵敏,手感舒适,能充分表现强、弱音,各音区过渡自然普及品发音较灵敏,手感较舒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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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8 弦轴扭力应为:5 +2 -2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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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1 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单位为毫米项目琴体全长琴首宽琴尾宽允许偏差 ±15 ±10 ±10 注:琴体全长、琴首宽、琴尾宽的尺寸由生产企业根据产品的设计而定。琴体全长明示。 std.miit.go std.miit.go std.miit.go QB/T 1207.3—XXXX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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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2 琴首所有八度音程穿弦孔中心距离应为72.5+2 -3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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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条款
3 弦轴直径应为(7±0.25)mm,头部呈四棱台的锥度应为1:7.5~1:10。
核心起草科研机构与龙头企业矩阵:
上海民族乐器一厂北京乐器研究所苏州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乐海乐器有限公司扬州金韵乐器御工坊有限公司扬州天韵琴筝有限公司河南中州民族乐器有限公司上海敦煌乐器有限公司
归口管理:
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1)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