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S 登记号 | 103-26-4 |
| 分子式 | C10H10O2 |
| 分子量 (MW) | 162.19 g/mol |
| EINECS 编号 | 203-093-8 |
| 中文别名 | 肉桂酸甲酯;3-苯丙烯酸甲酯;肉硅酸甲酯;Β-苯丙烯酸甲酯;肉硅酸甲酯,PREDOMINANTLYTRANS,99%;肉硅酸甲酯, PREDOMINANTLY TRANS;3-苯基-2-丙烯酸甲酯;天然桂酸甲酯 |
| 规范 SMILES | COC(=O)/C=C/C1=CC=CC=C1 |
| InChIKey | CCRCUPLGCSFEDV-BQYQJAHWSA-N |
| 主要用途与行业 |
性状 肉桂酸甲酯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状物质。 性质 肉桂酸甲酯可溶于大多数非挥发性油和矿物油,不溶于水。 用途 肉桂酸甲酯可用作定香剂,用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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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肉桂酸甲酯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状物质。性质 肉桂酸甲酯可溶于大多数非挥发性油和矿物油,不溶于水。用途 肉桂酸甲酯可用作定香剂,用于调配康乃馨、东方香型香精用作定香剂,用作日化香精:在肥皂、洗涤剂等日化产品中用于调制玫瑰、水仙、熏衣草、香石竹、紫丁香等日化香精;用作食用香精:在风味剂和糕点中,用于调制草莓、葡萄、樱桃、桃子、奶油、香子兰等食用香精。
含量分析 按酯测定法(OT-18)中的方法一测定。所取试样量为1g,计算中的当量因子(e)取81.10。或按气相色谱法(GT-10-4)中用非极性柱方法测定。毒性 ADI 1.25(CE)。LD 50 2610 mg/kg(大鼠,经口)。使用限量 FEMA(mg/kg):软饮料1.9;冷饮3.8;糖果8.7;焙烤食品13;布丁类1.7~14;胶姆糖2.7~40;调味品0.40。
适度为限(FDA§172.515,2000)。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 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添加剂功能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肉桂酸甲酯 食品 食品用香料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化学性质 白色至微黄色结晶,呈樱桃和香酯似香{气。
熔点34℃。沸点260℃,折射率(n D 20 )1.5670。相对密度(d 4 35 )1.0700。溶于乙醇、乙醚、甘油、丙二醇、大多数非挥发性油和矿物油,不溶于水。天然品含于罗勒油(可达52%)、高良姜油及桂叶油等中。用途 GB 2760—1996规定为暂时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
有良好定香作用。主要用于配制樱桃、草莓和葡萄等型香精。用途 用于香料工业作定香剂,常用于调配康乃馨、东方型花香香精,用于肥皂、洗涤剂,也用于风味剂和糕点。作为有机合成中间体,主要用于医药工业。用途 主要用于配制樱桃、草莓和葡萄等香精 生产方法 由肉桂酸与甲醇酯化而得。
将肉桂酸、甲醇和硫酸的混合物加热回流5h,加收过量的甲醇。冷却,分去酸层,水洗后再用10%碳酸钠溶液洗涤,然后用水洗至中性。得粗品,经重结晶或减压蒸馏[收集132-134℃(2.0kPa)馏分],得肉桂酸甲酯成品。收率约70%。生产方法 由桂酸与甲醇在盐酸催化下加热酯化后分馏而得。
